春雨知时节,当春乃发生。头戴尖尖帽,身披节节衣。每年二三月,脑袋钻出地。这个生长在山野间的精灵,它就是——笋。竹笋鲜嫩好吃,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。但是,和冬笋不一样的是,春笋可是禁止采挖的哦。
然而,有些人只顾眼前,
为了自己的口腹之欲,
大肆挖掘春笋,
导致遍地狼藉、漫山疮痍。
不仅破坏了山体环境,
还对毛竹资源的长远开发利用
产生了极坏影响。
小编了解到
赣州市定南县于近日发布了
《关于禁止采挖春笋的通告》
定南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采挖春笋的通告
定府通〔2019〕2号
。。为切实保护、壮大我县毛竹资源,使春笋生长成竹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,现就禁止采挖春笋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。。一、从2019年3月6日(惊蛰)起至4月20日(谷雨)止为禁挖春笋期。
。。二、禁挖春笋期间,采挖春笋者,除没收工具和实物外,每根春笋罚款5—10元。
。。三、禁挖春笋期间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收购春笋。违者,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处理。
。。四、禁挖春笋期间,严禁单位和个人利用交通工具运输春笋和笋干。一经发现,一律没收,并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》有关规定处理。
。。五、禁挖春笋期间,春笋和笋干不准进入市场。违者,没收实物,并按通告第二条规定处罚。
。。特此通告
定南县人民政府
2019年2月20日
嫩箨香苞初出林,於陵论价重如金。皇都陆海应无数,忍剪凌云一寸心。
春笋,这个山间精灵,
不应该只是餐桌上的一盘菜。
让我们一起做到不挖春笋,
保护好这大自然的馈赠,
保护好这山野间的诗意。
来源:定南发布